“学雷锋”我的再思考
发布时间: 2012-03-04 浏览次数: 758

    3月5日这个日子,没多少人知道它的特殊意义了。1963年3月5日,毛泽东发表了“向雷锋同志学习”的伟大号召。46年了,这个曾经轰轰烈烈在全国掀起的学雷锋活动,这个曾经教育和激励了几代中国人的“雷锋精神”,时至今天,已没多少人放在心上了。是“审美疲劳”呢,还是“道德疲劳”?抑或时过境迁,“雷锋”已是有历史价值的“古董”,束之高阁只奉观赏而已?

    每年的这个时候,我都在思考这个问题。雷锋,是不是离我们越来越远呢?而事实上,这个曾经的“榜样”,这个和春风有关,和积极有关,和助人有关的楷模,的确在我们的身边看不到多少影子了。说起“学雷锋”这个词,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,不可避免地烙上了政治的印痕,也掺进了一些功利因素。然而,在社会今非昔比的今天,“学雷锋”是否还有它的意义呢?应怎样理解它的真正涵义呢?

    我认为,雷锋精神永远不会过时。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,我们更需要这种精神,时代呼唤雷锋精神。如何学雷锋,什么是“雷锋精神”?社会上比较多人的理解是:雷锋精神就是助人为乐,就做好事。只要乐于助人,勤做好事,就是学雷锋了。更有甚者,一些政府机关或单位,把学雷锋当作做“秀”,选个日子集体去搞搞清洁,种两棵树,通知广播电视等媒体,装模作样地“秀”一番。这种做法,不但与学雷锋毫不相干,而且败坏了群众对“雷锋”的印象。

    对于“学雷锋”和“雷锋精神”,我是这样理解的。

    首先,“学雷锋”不是单纯的模仿。

    我们要首先理解,雷锋为什么会这样做。了解过雷锋身世的人都知道,雷锋,是解放前出身贫穷的苦孩子,雷锋出生的时候,正是抗日战争时期,人民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。雷锋曾在一篇日记中写道:“我家里很穷,父、母、哥、弟,都死在民族敌人和阶级敌人的手里,这血海深仇,我永远铭记在心。” 雷锋在不满七岁时就成了孤儿。邻居家的六叔奶奶收养了他。新中国成立后雷锋走上一条由儿童团长、政府公务员、农场拖拉机手、工人到解放军汽车兵的道路。不幸的身世、苦难的过去与解放后备受关怀和尊重,使这个孤苦的孩子感受到一种苦尽甘来的幸福,强烈的爱憎分明的思想,使雷锋从心底里产生了对共产党,对国家,对社会的感恩,我想,这种感恩,就是雷锋好好做人热情助人的根本动力。

    所以,学雷锋,不应是表面肤浅的模仿,而是懂得饮水思源,懂得感恩,从而自我珍重、自觉报恩。而不是单纯找一些具体的事做一下,给人看看这么简单。

    第二,“雷锋精神”应有更广泛的涵义。

    雷锋精神还是 “螺丝钉精神”、“钉子精神”、和“集体主义精神”。雷锋,把个人理解为社会的一颗“螺丝钉”,把个人的卑微感转变为自我珍重的荣耀感,为了报答社会,甘愿做好社会的一颗螺丝钉;在工作上,雷锋兢兢业业,遇到困难,顽强刻苦,像钉子一样,钻研到底;雷锋9岁时候就是儿童团大队长。1956年,他小学毕业后在乡政府当了通信员,不久调到望城县委当公务员,被评为机关模范工作者,并于1957年加入共青团。后来在鞍山和焦化厂工作期间,他曾3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,5次被评为标兵,18次被评为红旗手,并荣获“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”的光荣称号。当兵以后,他曾多次立功,被评为节约标兵和模范共青团员。1960年11月入党,并被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。雷锋说过:“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里才永远不会干涸,一个人只有当他把自己和集体事业融合在一起的时候才能最有力量。”他还说:“一朵鲜花打扮不出美丽的春天,一个人先进总是单枪匹马,众人先进才能移山填海。”雷锋从没居功自傲,总是把把个人的荣誉与集体相联系,始终保持一种可贵的平常心。

    由此可见,雷锋的所作所为,是一个普通中国人的觉悟行为。当年毛主席号召“向雷锋同志学习”的真正目的,我认为应该是:从了解雷锋开始,从雷锋的短暂的人生中感悟到做人的基本道理,正确把握个人与社会、集体、国家的关系,做一个有觉悟的中国人。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,我们把雷锋的行为作为一面镜子,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。

    有人说得好:三月是一个优美的季节,春风拂面,我们的心灵也应该得到一次净化。